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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管理规章(试行)


  学院网站是学院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广大师生信息沟通与交流的重要途径。为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促进学院跨越式发展,有必要加强学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学院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
  1、学院网站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
  3、网站登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 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3)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4) 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5)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6)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7)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4、安全保护
    (1) 学院网站实行统一管理,在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专人具体负责网站的全面管理,包括对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网站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2) 学院上网信息工作采取分工责任制,固定由学院对口岗位行政人员负责发布。发布信息责任到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的信息允许上网发布。
    (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盗用他人IP地址和电子邮箱等,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与通讯。
  5、行政责任
    违反本规定,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二、网站工作机构及职责
  1、网站全面管理: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转与监管,保证网站可顺利登入及浏览,及时解决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管理BBS的日常工作,保持论坛的文明健康。定期对添加和更新文章总数进行记录。
  2、信息员管理:负责网站相关信息的发布,保证内容及时准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体现工作范围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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