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2022届符合推荐选拔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推免直升的应届本科生。
一、 认定办法
1、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CSSCI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政治学和公共管理领域的相关科研论文;发表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上海交通大学。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资格当年的8月31日。
二、 计分办法
1、发表在学院认可期刊的计分方法
发表在A类期刊上为5分;发表在A-类期刊上为4分;发表在B类期刊上为3.5分;发表在C类期刊上为3分。
原则上参考《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学术期刊分级办法》(2014)进行分类,具体情况经专家审核小组经商定后认定。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论文能否计入推免科研成果加分以在期刊上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录用的学术论文需同时提交版面费缴纳凭证(杂志社无需支付出版费用的除外)。
3、发表超过1篇论文的根据计分办法加总计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三、 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能够说明其科研成果特长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公示。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并公示申请学生材料;
3、学院专家组确定专项加分分值。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评议并实名打分(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四、 其他说明
1、所有论文须为学术论文(article),短评、短论不算。
2、中文期刊的增刊、专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计入。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学校按规定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向接收学生的录取(拟录取)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4、本办法由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 附录
1、《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学术期刊分级办法》(2014)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学术期刊分级办法
(2014年7月3日)
第一条 为配合学校新一轮文科十年规划(2015-2025),改进文科科研评价制度,鼓励文科院系师生在学科和学术前沿阵地上发表更多高质量论文,在更高平台上参与国内外竞争,展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风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科A类学术期刊分为A1、A2、A3三级。
(一)A1级:《中国社会科学》。
(二)A2级: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A&HCI(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检索收录的学术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
(三)A3级:《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经济研究》、《金融研究》、《哲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教育研究》、《心理学报》、《马克思主义研究》、《体育科学》、《新闻与传播研究》、《自然科学史研究》等17种学术期刊,以及《新华文摘》(不包括“论点摘编”栏目)。
第三条 文科B类学术期刊分为B1和B2两级。
(一)B1级:《中国语文》、《文艺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历史》、《考古学报》、《世界宗教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中共党史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法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人口科学》、《世界经济》、《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软科学》、《管理评论》、《统计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民族研究》等22种学术期刊。
(二)B2级:《文学遗产》、《中国史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哲学动态》、《音乐研究》、《外国语》、《求是》、《自然辩证法通讯》、《中外法学》、《法学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经济学(季刊)》、《国际金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中国农村经济》、《心理科学进展》、《现代传播》、《电影艺术》、《美术研究》、《装饰》、《比较教育研究》、《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等23种学术期刊。
第四条 文科C类学术期刊,包括《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和《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五条 文科D类学术期刊,系指除本办法A、B、C三类刊物以外的CSSCI(中文社会科学索引)来源期刊,但不包括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
第六条 本办法A、B、C、D四类学术期刊,均不包括各刊出版的增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由文科建设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