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度秋季学期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现将2021年我院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名额及评审要求
二、申请材料递交
1. 网上申请: ssc线上申请系统,网申系统链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中午12:00):
https://ssc.sjtu.edu.cn/f/283f69e3
2. 线下材料:需提交学生申请表(单面打印)、申请书、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及各类证书证明至新建楼235或老行政楼606。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中午12:00。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评审要求,按照要求进行申请与材料提交,明确各类奖项评审要求与申请截止时间,超出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2)同一评奖年度内,本科生优秀奖学金(ABC等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评一项。
(3)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该项工作负责人:张馨语 李萌
联系方式:sipajiangxuejin@163.com ;34202427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