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07 浏览量:568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院介绍

我院以“立学、立德、立身、立志”为育人理念,实施交叉学科基础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专业教育,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科学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具备坚定信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一流公共服务、管理和领袖型人才。

我院行政管理专业在全国独创重理科基础的培养方案,开设微积分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定性研究方法、多元统计分析、因果推断、大数据分析六门必修课,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证研究能力,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申请对象及招收计划

1. 申请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        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

2)        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本科生,如智慧能源工程(产教融合培养班)。

3)        已有转学经历者,如招收录取的插班生。

4)        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专业。

5)        设计类学生仅可在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间调整专业。

6)        医学院八年一贯制专业仅接受原本就是八年一贯制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

2. 招收计划

2025年,我院行政管理专业共计招收不超过6名转入学生。

 

三、转入条件

1. 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德端正;

2. 热爱行政管理专业,具备一定人文社科素养;

3. 根据考核情况,结合学生意愿和需要补修课程情况等确定转入年级。

 

四、考核方案及工作安排

1. 学生咨询及志愿填报

4月9日9:00—4月16日9:00,学生在“交我办/本科生”发起“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学生关于放弃或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特别提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请慎重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不得更改。学生请及时在报名系统查询转专业流程状态并自行关注转入学院的考核通知。

即日起至报名截止前,我院教务办老师接受学生的相关咨询。

2. 学生报名资格审核

4月17日前,我院将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认定。

3. 学院考核与公示

4月19日—4月27日,我院将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考核主要通过面试的形式。我院将按照转专业学生面试成绩排序,根据本年度接收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接收。如有拟接收考生放弃,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接收。70分以下者,不予接收。具体考核时间将通过学院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学生留意查看信息,保持联系畅通。

5月6日前,我院将完成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

5月7日—5月9日,我院公示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备注:每名学生仅可按照最终录取情况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拟录取确认书将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

 

五、特别提醒

1.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主动登陆、关注学校教务处及各院(系)网站,详细了解拟转入院系的转专业考核办法和要求,评估本人的兴趣、特长,慎重填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

2.学生务必按时在一门式网站完成网上申请,及时关注网上审核流程和后续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填写本人的正确联系方式(手机及邮箱),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院系相关安排事宜的通知。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当年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4.转入学生需及时做好课程替代、学分认定,修读计划等方案。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转入专业的课程;本学期须继续参加原专业所修读所有课程的学习及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成绩单中;无故旷考、缓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可参与中期退课;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影响转专业结果。

5.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6.转入学生由学院根据其课程修读情况而决定是否降级。对于转入学生不降级的情况,学生本人应充分考虑到面临选课冲突(原则上未修读的课程不允许冲突选课)、推免不符合条件(推免时未完成修读要求)等问题。

7.本年度转专业成功学生,原专业修读课程默认体现在本科生成绩单上,可冲抵转入专业学分,课程替代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2025-2026秋季学期第7-8周,可申请原修读课程(非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转入非学位课程成绩,不计入转入专业学分,可单独打印非学位课程成绩证明。申请一经审核通过不可撤回,逾期不再受理该业务。

8. 强基计划在读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可在强基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仅限填报一个志愿),线下向拟转入学院提交申请,具体详见强基培养学院转专业细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1-34202847(闵行)021-62831110(徐汇)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地点:老行政楼606教务办公室(闵行校区)

 

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国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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