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量:429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本学年我院可推荐名额为14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

具体的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60%。


三、评选流程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流程为: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人按照其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国内学生的排名比例进行排序,并根据推荐名额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经院内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学校。


四、材料提交

按要求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申请表》(附件1,插入彩色照片)和《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内容保持一致,请严格参照样表规范(附件3)认真填写。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于2025年9月29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ipajiangxuejin@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附件文件请以“文件名称+姓名+学号”格式命名。

申请材料请点击链接下载:

https://pan.sjtu.edu.cn/web/share/11cc93c22d78557019fa974efeaf3507


国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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