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2025年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5-07-18 浏览量:54

学位论文撰写及实践成果获取是我国MPA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MPA人才培养成效的重要指标。为深入探讨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准备、评阅和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质量,夯实MPA人才培养基础,同时也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实施宣传及探索中国MPA高质量发展之路,近日,“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2025年专题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在上海市学位办和全国MPA教指委的指导下由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主办,全国MPA教指委委员、资深教授及兄弟院校教师代表出席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吴建南,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沈丽丹及学院师生代表一同参加会议。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严金明,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处长、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颉,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人力资源处处长胡昊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开幕式由吴建南主持。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处长、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颉,全国MP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王亚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国栋分别围绕“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现状及问题”、“MPA学位论文改革的再思考”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政策”等主题作引导性发言。引导发言环节由全国MPA教指委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刘帮成主持。

全国MPA教指委教学教材工作组组长、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武汉大学国家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煌,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副组长、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原院长孔繁斌,全国MPA教指委教育研究工作组成员、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王健,全国MPA教指委评估认证工作组副组长、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石晓平,全国MPA教指委教育研究工作组副组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教授刘旭涛,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成员、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吕志奎,全国MPA教指委教学教材工作组副组长、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校MPA教指委主任朱春奎,全国MPA教指委第1-4届委员、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创始院长、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陈振明,全国MPA教指委论文案例工作组成员、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鹏,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创始院长、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李燕凌,全国MPA教指委教学教材工作组成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吴晓林,全国MPA教指委教学教材工作组成员、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原院长、《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张贤明,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成员、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毅,全国MPA教指委教育研究工作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孟溦,全国MPA教指委评估认证工作组组长、四川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姜晓萍,全国MPA教指委第1-4届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徐晓林,全国MPA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章文光,全国MPA教指委论文案例工作组副组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蔡劲松(上述专家按照笔画顺序排序)以及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办公室主任谢佳宏,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原副主任、MPA论文核心课程责任教授吕晓俊,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副主任韩广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案例中心执行主任郑晓华等与会专家围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进行讨论,聚焦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在人才培养中的功能定位与重塑、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分类现状及问题、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规范及质量控制体系运营中的问题、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过程中的激励与约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与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管理流程优化问题等进行交流发言与深度探讨。专题研讨环节由全国MP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王亚华主持。

在与会专家自由交流发言后,全国MPA教指委论文案例工作组组长、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原院长孙萍进行总结发言。孙萍指出,推进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体系既要立足于高站位,同时也应当具备可操作性,期待各MPA培养单位能够汇集多方智慧,协同多方力量,在落实规范的过程中逐步完善MPA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为探索完善中国高质量MPA发展之路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