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年度学校下拨到我院的名额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个(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二、申请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达到本专业前50%。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评审年度内应有学术成果发表,严格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准则,上一年度已用于研究生国奖评选的各项成果本年度不重复使用;
6.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社团指导教师,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及校级、院级学生干部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书面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三、评审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产生10名候选人(其中硕士生4人,博士生6人)进入答辩环节。依据答辩成绩排名后,确定推荐名单。如候选人未参与答辩,则视作放弃参评资格,且原则上不做递补(答辩候选人少于获评名额的情况除外)
3.学院评审委员会复审后,产生初评结果,经院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学校。
四、材料要求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请严格参照样表(附件2)认真填写。
2.个人自传(1200字左右)
3.个人简历
4.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有关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于2025年9月21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ipajiangxuejin@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附件文件请以“文件名称+姓名+学号”格式命名。
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9月21日12:00前交至新建楼235学生工作办公室。
申请材料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s://pan.sjtu.edu.cn/web/share/4f0027906d5eaab9ca651daca16483f7
五、其他说明
本通知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所有。若在申报及评审过程中,学校下发其他补充规定,则将根据学校补充规定进行调整。
国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